鉴于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购买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其持有的江西鼎元生态环保有限公司100%股权、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安义县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现就提供信息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事宜作出如下保证和承诺:
(1)本公司保证在参与本次交易过程中,本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提供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和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本公司保证向参与本次交易的各中介机构所提供的信息和资料均为真实、准确、完整的原始书面资料或副本资料,资料副本或复印件与其原始资料或原件一致;所有文件的签名、印章均是真实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本公司保证为本次交易所出具的说明及确认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的,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要求;
(4)本公司承诺,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赔偿责任。
特此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