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28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何延龙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的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政府部门签署《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之框架协议》,拟在宜宾市翠屏区建设“智能家居高端板材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亿元。公司拟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政府部门签署框架协议,符合公司中期战略发展规划。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就本次合作事宜与翠屏区政府进行磋商谈判并在上述投资额度内与宜宾市翠屏区人民政府或其指定政府部门签署后续具体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签署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号)。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正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1月30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