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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五互联: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12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公告

重要提示: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含本次及司法再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的57.99%,累计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含处于债务核实阶段可能强制执行)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公司股份存在被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可能;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并取得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龚少晖先生的告知函,获悉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冻结基本情况

㈠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

龚少晖先生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的基本情况如下:

股东 名称是否为 第一大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本次涉及 股份数量 (股)占其 所持 股份 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 比例冻结 开始 日期冻结 到期 日期冻结 申请人执行 机构原因
龚少晖第一大股东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16,940,00012.91%4.63%2021-01-272024-01-26详 见 备 注 ②湖南省 长沙市 岳麓区 人民 法院详 见 备 注 ②
349,6340.27%0.10%
1,001≈0%≈0%
6,000,0004.57%1.64%宁乡市 人民 法院
13,000,0009.91%3.55%
9,060,0006.90%2.48%
合计[参考备注①]45,350,63534.56%12.40%----

备注:

①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显示前述冻结股份中有45,000,000股(即:16,940,000股+6,000,000股+13,000,000股+9,060,000股)状态变更原因为“司法再冻结”,该部分股份系已办理质押手续的股份,但经查询此前的冻结数据,此前冻结的股份尚未有冻结已到期或即将到期之情形,且此前股份冻结的执行机构为其他法院,与本次执行冻结的法院不是相同的法院;另有350,635股(即:349,634股+1,001股)为此前未曾办理过质押手续的股份,本次状态变更原因显示为“证券冻结”。

②经向龚少晖先生求证,龚少晖先生表示本次股份司法(再)冻结事务与湖南妙盛汽车电源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股东出资纠纷之诉「案号:(2021)湘0104民初1135号」及申请保全有关;龚少晖先生表示将尽快了解更详细情况,并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和解等措施应对股份冻结的风险,承诺及时通知公司相关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㈡股东股份累计司法(再)冻结的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司法(再)冻结的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累计被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龚少晖131,229,30135.88%21,251,56616.19%5.81%
9,500,0007.24%2.60%
45,350,63534.56%12.40%
合计131,229,30135.88%76,102,20157.99%20.81%

注:关于21,251,566股、9,500,000股股份被冻结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

㈢股东所持股份强制执行(含处于债务核实阶段可能强制执行)情况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况如下:

股东持股数量持股 比例累计被强制执行 的股份数量(股)占其所持 股份比例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备注
龚少晖131,229,30135.88%21,251,56616.19%5.81%已司法冻结、 司法拍卖流拍
9,500,0007.24%2.60%已司法冻结、 已收到执行通知书
22,395,70017.07%6.12%公证处 债务核实阶段
45,350,63534.56%12.40%已司法(再)冻结
合计131,229,30135.88%98,497,90175.06%26.93%-

注:相关股份冻结、拍卖等事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8)、《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拍卖、变卖的提示性公告暨被动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184)、《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暨可能被动减持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95)、《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之邮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二、股东股份冻结、平仓、被强制过户风险

至本公告披露日,龚少晖先生累计被冻结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分别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75.06%,属于所持股份较大比例被冻结、大比例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情形。同时,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质押130,878,666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99.73%,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5.79%,属于高比例质押的情形。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公司总股本的20.81%,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26.93%,虽均未达到、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0%,但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公司股东名单及相关股东持股数、持股比例将发生变化,且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

就此,公司依照规则要求披露相关信息如下:

㈠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及诉讼、仲裁事项

1、龚少晖先生质押于财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

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融资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合计130,878,666股股份已全部逾期,且当前股价已大部分低于质押时所设定的警戒线、平仓线价格。龚少晖先生正在与前述五方质权人就股份质押逾期事项进行相应沟通。

2、龚少晖先生及其爱人、曲水中网兴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简称“曲水中网兴”)、厦门中网兴智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厦门中网兴”)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经上海金融法院审理并于2019年5月作出生效的《民事调解书》[案号:(2019)沪74民初618号];调解后,曲水中网兴、厦门中网兴、龚少晖及其爱人未按照调解书履行相关义务。2019年12月13日,各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至本公告披露时,前述执行和解协议尚未履行,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程序,并申请冻结和拍卖龚少晖先生所持的部分股份(21,251,566股);此次拍卖已流拍。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部分股份司法拍卖流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219)等公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上海金融法院就此案向龚少晖先生等主体签发《限制消费令》。

3、龚少晖先生质押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的股份已逾期,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已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冻结股份9,50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16)、《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此案向龚少晖先生签发《限制消费令》。

4、龚少晖先生收到自称北京市方圆公证处的公证员发来的《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邮件,邮件主要内容是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证处提出签发执行证书的申请,公证员代表公证处按照预定程序进行债务核实,涉及股份22,395,700股;公证处将根据龚少晖先生提出的异议和提交证据材料及先前已公证的原始合同协议(即公证债权文书)的约定进行判断并决定是否签发执行证书;如公证处签发执行证书,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可能持执行证书径直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无需通过诉讼或仲裁程序。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债务核实文书暨通知〉之邮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5、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在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与新中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天津市西青区人民法院对天津三五互联移动通讯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龚少晖先生签发《限制消费令》。

6、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显示,在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与蔡福阳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石狮市人民法院对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龚少晖先生签发《限制消费令》。

7、原告厦门派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厦门三五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龚少晖先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福建省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是否上诉暂时未定。

除前述外,公司暂未发现龚少晖先生最近一年涉及其他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及因债务问题引发的重大诉讼或仲裁记录。

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除此前记载于《关于收到厦门证监局对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决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0)、《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签订顾问协议、顾问协议之补充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34)、《关于创业板〔2020〕第164号关注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20-045)、《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9)、《关于解除〈股权转让协议〉暨收回股权收购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关于厦门证监局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

2020-053)、《关于公司与厦门快乐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签订〈住所(营业场所)租赁合同〉暨构成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9)且已整改的事项外,公司暂未发现龚少晖先生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另,公司已与厦门快乐娃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解除房屋租赁关系并正在加紧妥善落实处理解约后续事宜。

㈢股份冻结及强制执行事项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动及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和防范应对措施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其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㈣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存在被平仓或被强制过户风险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意见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其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董事会将督促并与公司、管理层共同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独立董事意见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

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其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全体独立董事将督促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共同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监事会意见

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被司法(再)冻结之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暂无直接的重大影响,亦未对公司控制权产生影响;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但鉴于其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监事会将督促并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共同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督促公司、董事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说明及风险提示

1、龚少晖先生所持公司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系其个人事项,当前对公司生产经营无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各项业务均仍在有序进行中。

2、鉴于龚少晖先生所持股份累计被冻结数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57.99%,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的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75.06%,如届时前述股份全部被强制执行且过户完毕,存在可能导致龚少晖先生丧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第一大股东地位的风险,进而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关注和跟进龚少晖先生股份变动状况,并督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相关方依照法律法规和规则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2、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明细

3、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4、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所持股份部分被司法(再)冻结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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