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核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等。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编制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的签章页)
全体监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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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红伦 于富海 刘春霞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