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审核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议案》
经投票表决,监事会全体成员一致认为:公司编制的《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6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2020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青岛天能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