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45,000万元–70,000万元 | 盈利:10,292.7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537.20%-780.0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40,000万元–65,000万元 | 盈利:2,264.08万元 |
比上年同期下降:1866.72%-2970.92% | ||
营业收入 | 220,000万元–240,000万元 | 262,493.24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220,000万元–240,000万元 | 262,493.24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46元/股–0.72元/股 | 盈利:0.11元/股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系公司初步测算结果,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受互联网及新媒体发展等多重因素影响,传统有线收视业务收入整体出现下滑。电信运营商IPTV业务持续冲击和互联网移动终端广泛普及,对广大居民传统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产生影响,有线
电视用户逐步流失,致使公司收入降低。
2、公司所有业务均在湖北省,疫情期间,正值传统有线电视用户续费期高峰,公司配合政府管控措施,关停营业网点,致使收入降低;同时,公司响应政府号召,采取了“基本收视包欠费不停机、双向互动用户回看免费用、付费直播频道免费看”的收费优惠策略,切实保障疫区用户在疫情期间正常收看电视,承担了较多的社会责任,导致业务收入减少,增加了宽带成本。
3、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收购武汉广电网络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十堰市广播电视信息网络有限公司100%股权形成的商誉进行了初步的减值测试,拟计提商誉减值1.5亿元至2.6亿元。公司商誉减值准备实际计提金额,尚需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数据确定。
4、公司报告期内收到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9)最高法民申770号】和《民事调解书》【(2020)最高法民再285号】,裁定湖北广电、仙桃分公司、潜江分公司向和数公司总计支付1.15亿元款项,相关款项已执行完毕,公司据此在本报告期确认营业外支出0.66亿元(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及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业绩预告为公司初步估算数据,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