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亏损:35,000.00万元– 49,000.00万元 | 盈利:40,009.75 万元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亏损:30,000.00万元– 42,000.00万元 | 盈利:24,550.47 万元 |
营业收入 | 650,000.00万元–800,000.00万元 | 932,817.85万元 |
扣除后营业收入 | 640,000.00万元–790,000.00万元 | 927,022.67万元 |
基本每股收益 | 亏损:0.2284 元/股–0.3198 元/股 | 盈利:0.2611元/股 |
注:扣除后营业收入指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上年同期财务数据已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本报告期公司业绩较上年同期下降的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受疫情影响,国内医药行业除少数疫控产品外,普遍存在生产、消费活动受限情况,导致市场需求收缩。公司上下游企业延迟复工复产,公司货物运输也受到一定程度制约,随着医药政策密集出台及市场环境的波动,公司医药工业板块业务受到影响,同时资金方面,由于受到立案调查,对外融资受限,公司流动性紧张,生产销售受到一定影响,上述原因致使本报告期内公司医药生产主营业务销售收入同比大幅下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停工期间公司继续依法承担员工工资及各项社保,使成本较去年同期增加;导致公司利润同比下降。
2、报告期内由于疫情期间医疗终端诊疗服务受限,医药需求有所下降,致使公司医药商业板块受到一定影响,销售收入同比下降,导致公司利润同比下降。
3、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对公司客户目前的运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评估,对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进行估计,对应收账款计提了较大金额的减值。
4、公司下属子公司江苏九九久科技有限公司新能源产品受国家相关政策影响,下半年产能释放、价格上涨等原因毛利率提升,营业收入和利润比去年同期有所上升对公司业绩增长起到积极促进作用;新材料板块受产能释放等原因,营业收入和利润也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管理部门的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0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