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已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收到公司发来的《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经本人认真自查, 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天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
)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为止,本人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未策划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 债务重组、 业务重组、 资产剥离、 资产注入、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 破产重整、 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自
特此回复。
(以下无正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