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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恩康: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公告编号:2021-008证券代码:831173 证券简称:泰恩康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4. 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为保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顺

利运行,经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同意后,根据《公司章程》,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以现场口头方式临时通知各董事于2021年1月29日召开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5.会议主持人:董事郑汉杰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泰恩康医药股

公告编号:2021-008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7人。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选举郑汉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郑汉杰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选举

公告编号:2021-008孙伟文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孙伟文女士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续聘郑汉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郑汉杰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续聘陈淳先生、李挺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经核查,陈淳先生、李挺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续聘李挺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李挺先生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为保证公司能依法正常运行,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拟续聘林三华女士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核查,林三华女士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治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对失信主体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的要求。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已经由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委员如下:

1、战略委员会:郑汉杰(主任委员)、孙伟文、李挺、陈淳、郑慕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算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提名委员会:方智伟(主任委员)、芮奕平、李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算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3、审计委员会:芮奕平(主任委员)、郑慕强、陈淳。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算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郑慕强(主任委员)、方智伟、孙伟文。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之日起算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备查文件目录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广东泰恩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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