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发出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9日形成表决结果,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公司将与湖北丽益医药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技术开发合同》,技术开发费用为750万元。详见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披露的《关于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公告》。
2、关于制造中心五车间厂房改造及设备采购的议案
同意:9票 弃权:0票 反对:0票
根据公司营销规划及生产规划,为满足公司颗粒制剂等产品生产需求,拟使用自有资金585万元对综合制剂大楼五车间进行改造,其中设备投入资金317万元,厂房改造等基建投入资金268万元, 项目建设周期为4个月。
特此公告。
健民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