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交易时间,即9:15-9:25 和 9:30-11:30、下午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29日下午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开发大道235号恒运大厦6层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经过半数董事推举,由朱晓文董事主持;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13人,代表股份398,381,2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150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397,886,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58.078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人,代表股份494,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0.0722%。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0人,代表股份1,461,976股。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因仅等额选举一名公司独立董事,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而以单项提案提出,按非累计投票提案进行表决):
1、《关于变更公司部分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袁英红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普通股合计 | 397,931,050 | 99.8870% | 434,000 | 0.1089% | 16,200 | 0.0041% |
中小股东 | 1,011,776 | 69.2061% | 434,000 | 29.6858% | 16,200 | 1.1081% |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关于推举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主持人的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