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
京监管局《结案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谊嘉信”) 持股5%以上股东刘伟先生于2020年6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调查通知书》(编号为:京调查字20072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2021年1月28日,刘伟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下发的《结案通知书》(【2021】1号),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经审理,我局认为,刘伟已于2019年12月26日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完成占用资金的清偿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对刘伟不予行政处罚,本案结案。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