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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9

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1〕第 49 号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你公司披露《2020年年度业绩预告》,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5.1亿元至6.2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7亿元至-3.8亿元,主要原因为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约3.3亿元。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就以下事项进行核查并作出说明:

1.你公司前期因并购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北京美意互通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东汐广告传播有限公司等四家公司形成商誉

6.3亿元,你公司2019年度未对前述商誉计提减值准备。请补充说明:

(1)各商誉减值迹象出现的具体时点,以前年度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的

准确性和充分性;(2)本次业绩预告中你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的具体过程,包括但不限于可收回金额的确定方法、采用的商誉减值测试模型和关键假设,并与2019年度商誉减值测试过程进行对比,说明是否存在差异,如是,请说明原因及合理性,以及你公司是否存在利用计提商誉减值准备调节利润的情形。

2.请列示与拟计提商誉减值准备相关的公司在2020年各季度的经营业绩,并结合前述公司的行业环境、实际经营状况、未来经营规

划等情况,补充说明前述商誉所在的资产组在2020年各季度是否存在减值迹象,你公司是否及时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并计提商誉减值准备。

3.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1年2月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北京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同时,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2021年1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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