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经审核,我们认为:公司关联人李东先生与公司全资子公司广州意普思影视广告制作有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其定价公允、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
综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相关议案的提出及内容符合公司发展实际,会议达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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