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8年首次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有效期三年,201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分别于2014年、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0年公司顺利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并于2021年1月28日收到了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201221,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11日,有效期为三年。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系在原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2020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度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朗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