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0月23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计划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0-073),公司控股股东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炬华集团”)计划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15,131,613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3%。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且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的相关公告。
2020年11月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计划进展暨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5),公司控股股东炬华集团于2020年10月28日至2020年11月2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股份8,83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7506%,减持股份数量已过半且减持股份数量已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收到控股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日,上述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 大宗交易 | 2020年10月28日 | 10.40 | 4,000,000 | 0.7930 |
大宗交易 | 2020年10月30日 | 10.40 | 470,000 | 0.0932 | |
大宗交易 | 2020年11月2日 | 10.40 | 4,360,000 | 0.8644 |
集中竞价 | 2020年11月25日 | 10.51 | 3,090 | 0.0006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1日 | 10.04 | 988,900 | 0.1961 |
集中竞价 | 2020年12月8日 | 10.19 | 1,637,775 | 0.3247 |
合计 | 11,459,765 | 2.2720 |
减持股份来源:炬华集团减持的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及公司上市后公司利润分配送转的股份。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万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杭州炬华集团有限公司 | 合计持有股份 | 121,446,000 | 24.08 | 109,986,235 | 21.8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1,446,000 | 24.08 | 109,986,235 | 21.8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上述股份减持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减持计划一致。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等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减持计划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备查文件
1、炬华集团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特此公告。
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