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大股东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航先生持有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77,069,3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1%。本次补充质押后,王维航先生累计质押股份77,069,358股,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01%。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王维航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进行补充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2021年1月27日,王维航先生将其持有的公司8,199,358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补充质押给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本次补充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 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如是,注明限售类型)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王维航 | 否 | 1,645,858 | 否 | 是 | 2021//1/27 | 2021/6/1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14% | 0.15% | 补充质押 |
王维航 | 否 | 4,500,000 | 否 | 是 | 2021/1/27 | 2021/6/1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4% | 0.41% | 补充质押 |
王维航 | 否 | 2,053,500 | 否 | 是 | 2021/1/27 | 2021/6/11 |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66% | 0.19% | 补充质押 |
合计 | - | 8,199,358 | - | - | - | - | - | 10.64% | 0.75% | - |
2、王维航先生本次质押的股份不存在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日,王维航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 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 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 股份情况 | 未质押 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王维航 | 77,069,358 | 7.01% | 68,870,000 | 77,069,358 | 100% | 7.01% | 0 | 0 | 0 | 0 |
合计 | 77,069,358 | 7.01% | 68,870,000 | 77,069,358 | 100% | 7.01% | 0 | 0 | 0 | 0 |
703.3261万股股权。同时,公司董事长王维航先生将同步以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增持泰凌微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5)。除上述关联交易外,王维航先生最近一年与公司未发生其他的资金往来、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投资等重大利益往来,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3、质押风险情况评估
公司大股东王维航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持股数量比例已超过80%,系其履行补仓义务所致。截止目前,王维航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履行质押协议的相应能力及资金偿还能力。若出现平仓风险,王维航先生将采取提前购回被质押股票等措施应对风险。
4、王维航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5、大股东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王维航先生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
(2)王维航先生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事项亦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3)王维航先生本次补充质押股份事项不涉及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三、其他情况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王维航先生质押比例占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7.01%。
上述质押事项如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情况。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