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昕软件”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福昕软件本次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450万元,关联董事翟浦江回避表决,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预计2021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市场行为,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该等关联交易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合理、公允,不会对公司及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预计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2021年度预计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2020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 | 占同类业务比例 | 本次预计金额与2020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
提供劳务和技术授权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5.14% | 4.13 | 0.11% | 2020年度由于市场需求原因未发生采购或者销售。2021年度,公司计划进一步增加市场拓展力度,公司根据市场预测情况预计了采购和销售计划 |
接受劳务和技术授权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00 | 11.04% | 0.00 | 0.00% | |
接受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100.00% | 0.00 | 0.00% | |
委托销售商品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500 | 6.34% | 1.42 | 0.02% | |
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50 | 0.63% | 0.18 | 0.00% | ||
合计 | 1,450 | - | 5.73 | - | - |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占同类业务比例计算基数为2019年度经审计同类业务的发生额,本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暂无发生交易金额。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基于OFD标准的版式文档相关产品,与公司基于PDF标准的产品不同。公司预计同时存在关联销售和关联采购的情形主要是由于在销售推广过程中,公司以及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的客户可能存在不同标准版式文档产品的需求,为满足客户的需求而向关联人进行采购或者销售。
(三)2020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主要交易内容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2020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主要交易内容 | 2020年度预计金额 | 2020年度与关联人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原因 |
接受劳务以及技术授权、委托销售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委托其代理销售商品以及进行技术委托开发服务 | 510 | 5.55 | 因业务需求变化,未进行采购 |
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委托其代理销售商品 | 0.18 | 因业务需求变化,采购金额较低 | ||
合计 | 510 | 5.73 | - |
备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055.759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住所: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8号(科技财富中心)B座8层B803法定代表人:许承滨成立日期:2014年09月12日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销售电子产品、通讯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互联网信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6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企业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芙蓉北路街道金马路377号福天兴业大楼综合楼301房
法定代表人:张妲
成立日期:2009年04月01日经营范围:应用软件、计算机硬件的开发;计算机网络平台的开发及建设;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技术咨询;提供档案咨询、整理、保护、寄存、数字化;档案管理技术服务;信息安全设备制造;计算机零配件、软件、办公设备耗材的零售;计算机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序号 | 关联人 | 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 |
1 | 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福昕鲲鹏(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7.68%的股权,且公司董事翟浦江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 |
2 | 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持有湖南文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30%的股权,且公司董事翟浦江先生同时担任其董事。 |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人均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委托关联人销售商品、接受关联人委托代为销售其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以及技术授权,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并结合市场价格进行协商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该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根据业务开展情况与相关关联人签署具体的交易合同或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
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公司与上述关联人存在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在公司生产经营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在一定时期内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交易均遵循协商一致、公平交易、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选择的合作关联人均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有利于公司正常业务的持续开展,而且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在同类交易中占比较低,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形成对关联人的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福昕软件上述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在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上市公司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关于预计公司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福昕软件开发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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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蔚岚 黄实彪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