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2020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3.3.2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人民币1亿元,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将相关风险提示如下:
1、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预计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业绩预亏公告》(2020-014)。
2、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正在进行中,具体经审计的经营业绩将在2020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如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将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13.3.2条规定的财务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和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有关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