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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形股份: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8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董事的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李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李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李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及董事会对李华先生在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公司于2021年1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艾强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时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艾强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省凤形耐磨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八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艾强先生简历如下:

艾强先生,1969年生,毕业于清华大学,硕士学历。历任江西省水利学校教师、泰豪集团智能安防事业部总经理、智能楼宇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泰豪创意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除在控股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任职外,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其他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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