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51 证券简称:三五互联 公告编号:2021-006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实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公司《未来三年(2021-2023年)股东回报规划》(简称“股东回报规划”)提出了未来三年固定回报规划的相关事宜,显示了公司充分重视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要求和意见,重视对投资者的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前提下,采取现金方式、股票方式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为公司建立了持续、稳定、积极的分红政策。
我们同意前述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相关提案提交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所处现状以及独立董事为公司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风险管控所发挥的作用,公司拟将独立董事津贴由原10万元/年(税前)调整至14.4万元/年(税前),体现了责任与津贴基本匹配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功能。
我们同意将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计提关键岗位员工绩效年薪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鉴于公司所处现状以及关键岗位员工为公司公司治理、规范运作、风险管控所发挥的作用,公司拟计提关键岗位员工(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绩效年薪,体现了责任与薪酬基本匹配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有利于提升关键岗位员工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我们同意计提关键岗位员工绩效年薪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会议等相关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江曙晖、吴红军、屈中标
厦门三五互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