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颁发了《关于江苏省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9号),将公示无异议的随文附件《江苏省 2020 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的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备案。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被列入上述《江苏省 2020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中,证书编号为GR202032000118,发证日期为2020年12月2日。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732003219,发证时间:2017年12月7日,有效期三年)有效期届满后的重新认定。
根据相关规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公司(不含子公司)将连续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公司已按15%的税率预缴企业所得税,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不影响公司2020年度经营业绩。
特此公告。
快克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