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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受理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未开庭审理,诉讼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尚不能确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诉讼基本情况及前期信息披露情况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公司”)于2021年1月25日因合同纠纷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案件编号:(2021)京0101民初4908号)。现将诉讼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原告: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原告”)

被告:优选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被告”、“优选资本”)

第三人: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越投资”)

(二)诉讼请求

1. 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未依约申请撤诉及解除保全措施的违约金,违约金以18,000万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自2020年6月29日计算至人民法院收到其撤诉及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之日止,暂计算至2021年1月18日违约金的金额为18,270,000元;

2. 请求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

(三)主要事实与理由

2018年7月,优选资本因与杨振、肖赛平、卓越资本、加加食品合同纠纷事宜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20年6月11日,优选资本与卓越公司、杨振、肖赛平签订《和解协议》,该协议第1.3款约定:“甲方(优选资本)承诺,在收到首笔清偿款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本款所述由加加食品签署或出具的前述文件原件退回给加加食品,加加食品因债权文件项下债务而与甲方签署及/或向甲方出具的担保合同、保证合同、担保函及/或与债权文件相关的其它任何法律文件项下的义务及责任均予解除,加加食品对甲方不再负任何义务与责任。甲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撤回对加加食品的起诉,并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加加食品所采取的诉讼/诉前财产保全措施。如甲方违反此项承诺,加加食品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每延迟一日,赔偿金额按照首笔清偿款金额每日万分之五的标准计算,计算至人民法院收到其撤诉/解除保全措施申请之日。”

2020年6月28日,卓越投资依据《和解协议》向优选资本支付了首笔清偿款1.8亿元,然而优选资本在收到首笔清偿款项后,未履行《和解协议》项下对加加食品的义务,加加食品于2021年1月25日向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令优选资本承担违约责任。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目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暂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本案尚未开庭审理,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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