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1月26日成都召开。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已向全体监事发出书面通知,所有会议材料均在监事会会议召开前书面提交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会监事3名,实到2名(监事吴伟萍女士因公未能出席,委托监事拉巴江村先生出席会议并授权其表决),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拉巴江村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事项。具体如下:
1、审议通过《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任期已届满。依据《公司法》和《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推选拉巴江村先生、杜秋女士为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后附:拉巴江村先生、杜秋女士个人简历。
出席会议的监事、委托出席并授权其表决的监事对以上两位监事候选人逐个表决:
1、推选拉巴江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推选杜秋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候选人;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
拉巴江村,男,藏族,1965年 7 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大专,地矿高级工程师,享受2016年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87年7月参加工作,曾任西藏地矿局物探大队技术员、助理工程师,西藏罗布萨铬铁矿生技科副科长、科长,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公司副经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生产技术开发部副经理、经理,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2015年1月至今任西藏矿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监事、监事会主席。2020年11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原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党委副书记,2020年12月至今任西藏矿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拉巴江村先生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董事、副董事长,不存在年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正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不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杜秋,女,1973年9月出生,汉族,经济师,2000年7月在西藏矿业发展股份公司财务部工作,担任科员职务;2009年8月在西藏矿业发展股份公司财务部工作,担任科长职务;2012年6月在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计财处工作,担任副处长;2014年5月至今在西藏自治区矿业发展总公司财务部工作,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杜秋女士为本公司控股股东的财务负责人,不存在年满18周岁的直系亲属正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不宜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