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的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山西省2020年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6号)文件获悉,公司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证书编号:GR202014001090,发证日期:2020年12月3日。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依据相关规定,公司自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2020-2022年度)将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0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暂按15%的税率计征了企业所得税。因此,本次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事项不会对公司2020年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备查文件
《关于山西省2020年第二、三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的复函》(国科火字〔2021〕36号)
特此公告。
山西永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