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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邦达: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6

证券代码:300055 证券简称:万邦达 公告编号:2021-006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债务重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1年1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同意公司和全资子公司乌兰察布万邦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万邦达”)与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集宁区政府”)签订《项目回购协议书》(以下简称“债务重组协议”),本次项目回购形成债务重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债务重组概述

2015年5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与集宁区政府就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供水、排水、供热环保工程项目签订了BOT特许经营协议,就该区污水处理厂项目经营权转让签订了TOT协议(以上统称“上述协议”),协议总额为24.96亿元。2015年至2017年为项目集中建设期,2017年至2020年逐步进入运营期后,集宁区政府按前述合同约定支付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投资建设上述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累计现金投资支出为15.19亿元,公司累计收到款项3.79亿元,投资建设上述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9.90亿元。

公司基于加快盘活资产、防范经营风险、提升主营业务发展能力等综合原因,经与集宁区政府友好协商,同意签署债务重组协议,由集宁区政府以13.41亿元回购上述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同时,上述款项不包含双方正在运行中的合作项目对外应付款款项合计约为2.13亿元(暂定,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该部分对外应付款仍依据项目原有运行方式,由集宁区政府

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结算,乌兰察布万邦达根据上述审核结算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先行支付,乌兰察布万邦达支付后再与集宁区政府以实际支付金额等额进行结算。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债务重组对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实施债务重组的交易对方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人民政府,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债务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集宁区人民政府不存在与上市公司及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债务重组方案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上述协议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的资产账面价值合计198,953.92万元。根据集宁区政府化债政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集宁区政府拟以134,065.75万元回购上述协议中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其中99,995.84 万元现金将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剩余34,069.91万元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以现金或资产方式完成支付;同时,上述款项不包含双方正在运行中的合作项目对外应付款,款项合计约为21,282.71万元(暂定,以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该部分对外应付款仍依据项目原有运行方式,由集宁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结算,乌兰察布万邦达根据上述审核结算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先行支付,乌兰察布万邦达支付后再与集宁区政府以实际支付金额等额进行结算。

四、债务重组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根据集宁区政府化债政策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集宁区政府决定以134,065.75万元(暂定,以政府审定金额为准)向公司和乌兰察布万邦达回购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的项目资产及相关特许经营权。

2. 上述款项不包含双方正在运行中的合作项目对外应付款¥21,282.71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壹仟贰佰捌拾贰万柒仟壹佰元整)(暂定,以审计部门审定

金额为准),仍依据项目原有运行方式,由集宁区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审核结算,乌兰察布万邦达根据上述审核结算情况,对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先行支付,乌兰察布万邦达支付后再与集宁区政府以实际支付金额等额进行结算。

3. 集宁区政府于2021年1月31日前,支付公司99,995.84 万元。剩余回购款34,069.91万元(暂定,以政府审定金额为准),公司同意集宁区政府对此笔款项以现金或资产方式,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支付。

4. 本次债务重组所涉及资金的收款方为乌兰察布万邦达。

五、本次债务重组的审议意见

1. 董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债务重组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 监事会意见

2021年1月25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债务重组的议案》,监事会经核查认为:公司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提高公司经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违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情形。

3.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认真核查,就本次债务重组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降低项目回款风险,同时为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本次债务重组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债务重组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次债务重组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批后实施。

六、债务重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 降低企业风险,提升发展能力

自2017年下半年以来,国家收紧了对由政府主导PPP项目的监管力度。作为PPP项目较为集中的环保行业,不少企业因此留下了巨额应收款,引发财务危机,甚至产生暴雷事件。本次回购,公司在保证投入资金不损失的情况下,完成了对乌兰察布PPP项目的退出。化解了项目在未来可能导致的回款、资产减值等风险,进一步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提升了企业的发展能力。

2. 巩固核心业务,优化产业布局

随着乌兰察布PPP项目的退出,公司将进一步降低工程业务的占比,并聚焦于工业水处理及运营、危固废处理和化工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业务。在工业水处理领域,公司立足于高难度废水技术的研发、应用,为煤化工、石油化工等大型能源企业提供综合处理服务。同时,加强核心技术在其他污水处理领域的应用。在危固废处理领域,面对国家不断提升的处置要求,公司将加强对处理能力的投入,不断提升处理技术,巩固地区领先优势。此外,随着惠州伊斯科原料供应量的逐步提升,公司将在资金、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其更多支持。公司将以工业水处理及运营、危固废处理和化工新材料的生产和销售为三大发展驱动力,带动公司业务的稳定发展与专业技术的创新突破。

3. 如本次债务重组实施,公司实施项目所涉资产可收回金额为15.54亿元。项目所涉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公司账面价值,公司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减值金额为4.36亿元。鉴于债务重组协议中约定的剩余回购款3.41亿元将于2021年12月31日前支付,考虑其时间价值,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进行折现计提减值损失0.14亿元。合计计提减值损失4.50亿元。该事项将对公司2020年度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

本次债务重组有利于公司盘活资产,改善公司资产结构,提升公司资产质量,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3.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北京万邦达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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