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1】第2号)(以下简称:问询函),要求公司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问询函有关说明材料的回复和披露工作,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公司收到问询函后,积极与会计师就相关问题进行沟通、核查,同时公司积极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对其中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回复。因部分回复事项需进一步补充、完善,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问询函。
目前,公司已经将回复文件及中介机构专项说明文件提交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及《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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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