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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强装备:关于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5

证券代码:300875 证券简称:捷强装备 公告编号:2021-007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进展暨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1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应天翼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以自有资金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安新特”或“目标公司”)51%的股权。经综合考虑目标公司业务发展情况、与公司的协同效应及未来盈利能力等,依据谨慎性原则,经交易各方友好协商后确定本次股权收购的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其中股权转让款为3,200.00万元,公司承担并直接代扣代缴应天翼的个人所得税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本次交易完成后,目标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经公司2021年1月1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审核并签署本次收购涉及的相关文件,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具体内容可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于2021年1月19日披露的《关于拟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关于拟收购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的补充说明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5)和2021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

告》(公告编号:2021-006)。

二、交易进展情况

1、2021年1月20日,公司向应天翼支付股权转让价款3,200.00万元;

2、2021年1月22日,公司与应天翼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双方同意就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的经营业绩作出补充约定;

3、2021年1月25日,三安新特向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股权变更、董事及监事备案等的申请材料,并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信息如下:

名 称:北京三安新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4MA01FJUP7F

类 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8年11月13日

营业期限:2018年11月13日至长期

住 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甲1号3号楼901室

法定代表人:应天翼

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销售医疗器械I、Ⅱ类、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生物试剂(不含药品)、仪器仪表及配件、文化用品;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生产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生产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三类医疗器械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登记机关:北京市昌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登记日期:2021年01月25日

三、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应天翼(乙方)已经与公司(甲方)就本次交易签署《补充协议》,约定:

1、目标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1,5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不含2021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折旧);

2、目标公司2022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0万元;

3、目标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2,500.00万元,实现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800.00万元。

如果目标公司未能完成上述业绩目标,则乙方在相应年度的审计(指为甲方进行年审的专业机构进行并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完成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补偿金,补偿金额为目标公司净利润金额与经审计的实际净利润金额的差额,如果乙方未能支付相应的补偿金,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其持有的部分目标公司股权无偿转让给甲方,2021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甲方无偿转让目标公司总股本的5%,2022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甲方无偿转让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0%,2023年度未能达成业绩目标的,应向甲方无偿转让目标公司总股本的15%。

同时,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确保治理规范,满足上市公司的要求,公章管理制度、公司治理制度、财务核算制度和内控管理制度上与甲方的要求保持一致。

四、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

2、款项支付凭证;

3、三安新特营业执照(变更后)。

特此公告。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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