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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清环保: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5

股票简称:永清环保 股票代码:300187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Yonke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 Ltd.(湖南长沙国家生物医药园(319国道旁))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

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〇二一年一月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实施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顺应国家政策趋势,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拟通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方式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投资建设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二期)项目(以下简称“衡阳二期项目”)、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二期)项目(以下简称“新余二期项目”)、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固废处置扩建项目”)、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甘肃禾希项目”)以及偿还有息债务。公司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5,483.89万元(含55,483.89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
1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扩建工程(二期)项目19,600.006,538.45
2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BOT(二期)项目16,629.1515,224.31
3工业固体废弃物集中处置扩建项目10,500.008,458.89
4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建设项目22,000.008,617.24
5偿还有息债务16,645.0016,645.00
合计85,374.1555,483.89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项目的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投资构成和顺序进行调整。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背景

1、多项环境治理产业政策出台,助力行业快速持续发展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与陆续出台的相关政策法规相结合,属于资源综合利用,并与生态环境治理相结合,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

序号名称发文时间发文机关相关内容
1《完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运行的实施方案》2020年9月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鼓励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前提下给予生物质发电项目中长期信贷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确保垃圾处理收费政策落实到位; 鼓励地方政府统筹各类资金,对生物质发电相关的农林废弃物和生活垃圾“收、储、运、处理”各环节予以适当支持和补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2020年4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降低固体废物的危害性,最大限度降低固体废物填埋量; 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理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3《关于有序推进新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2020年1月20日后并网发电的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含沼气发电)项目为新增项目(以下统称新增项目),国家按照以收定支的原则,通过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继续予以支持。
4《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2019年4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5《“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8年12月国务院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 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
序号名称发文时间发文机关相关内容
6《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201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着力提升固废处置能力和水平。将垃圾、污泥、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等集中处置设施纳入公共基础设施范畴,通过政府引导、资金扶持、多元投入等方式促进处置利用设施在全市科学合理布局和填平补齐,并强化运行监管; 生活垃圾推行“户分类、村收集、镇运转、市处置”模式,推广垃圾焚烧发电,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7《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2016年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通过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推进垃圾收运处理企业化、市场化,促进垃圾清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对接。
8《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2011年4月环境保护部大型城市垃圾焚烧处理,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电子废物拆解处理等作为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2、我国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成长空间巨大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镇化进程加快,生活垃圾量相应增加,“垃圾围城”现象愈发严重。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04-2019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清运规模从1.55亿吨增长至2.42亿吨,并将随我国城镇化有序推进而持续扩大,生活垃圾清运量也将随之大幅增长,亦将带动垃圾处理需求持续增长。

目前我国垃圾处理方式主要有卫生填埋、高温堆肥和焚烧发电三种方式。考虑到生活垃圾处理过程中普遍存在因填埋场设计达标率偏低导致渗沥液、有害气体对周边环境污染严重或堆肥处理分选效率低、肥料质量差、市场销路窄等问题,焚烧方式不断得到国家认可及重视,成为最符合“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要求的生活垃圾处理技术。

《“十三五”全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明确指出:到2020年,我国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59.14万吨/日,垃圾焚烧处理占比由2015年的31.02%提高至53.53%;填埋处理能力则从2015年的50.15万吨/

日降至2020年的47.71万吨/日,填埋处理占比由2015年的66.13%下降至

43.18%。目前全国各省市仍处于垃圾焚烧处置率亟需提升阶段,同时,垃圾焚烧发电带来的垃圾减量化、无害化效果显著,是解决“垃圾围城”问题的有效抓手。同时,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般运营期限较长,现金回报稳定,具有良好的市场经济前景。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9年我国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产能已达45.65万吨/日,比2018年增加9.19万吨/日。

通过本次发行,公司可进一步提升生产经营能力,把握垃圾焚烧发电产业机遇,顺应环保行业发展趋势。

3、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标准不断提升,为行业带来新的机遇

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煤炭、电力、冶金、化工等行业迅猛发展,随之而来的环境和资源压力也在不断加大,其中危险废物排放已严重影响和制约着经济的可持续发展。近年来,对危险废物的无害化处理和最终安全处置问题逐渐引起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如何不断提高危险废物的综合利用水平、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对破解资源瓶颈、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我国危险废物的处置能力仍存在较大缺口。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的《2020年全国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年报》:2019年,全国196个大、中城市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达4,498.90万吨,综合利用量2,491.80万吨,处置量2,027.80万吨,贮存量756.10万吨。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量占利用处置及贮存总量的47.20%,处置量、贮存量分别占比38.50%和14.30%。

通过本次发行,有利于公司夯实资金实力,着力拓展危险废物处置领域业务,进一步增强公司的经营能力。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

1、助力区域生活垃圾资源化水平提升

随着环保理念在我国不断普及深入,多地政府均致力于提升生活垃圾无害化、减量化和资源化水平,加快环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建立和完善市区环境卫生设施服务体系,打造清洁卫生、环境优美、社会和谐的清洁城市,使城市环境卫生总体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衡阳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新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项目自投入运行以来,日均处理垃圾量分别达到1,000吨/天、600吨/天,为当地的市政环卫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目前上述两个项目均处于满负荷运营状态,且仍有多余垃圾需另行处理,需快速建成二期项目解决城市垃圾处理问题,从而满足当地生活垃圾日益增长的需求,因此,衡阳二期、新余二期项目建设具备必要性。

2、危险废物处理以资源化利用为主,无害化处置是趋势

由于危险废物具有极大的危害性,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是必须经过特殊处理处置的特殊废物。

随着国家有关法律的健全和管理控制制度的逐步完善,以及废物产生单位废物贮存量的增加,一些企业,尤其是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着处置危险废物的压力和难度越来越大的境况,迫切需要地方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对众多单位产生的废物进行集中处理,减少企业负担。

甘肃省河西地区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数量较多,但单个企业产生量一般较少,区域内危险废物排放呈现分散度高、潜在危害较大等问题,从经济、技术、场地、管理等方面考虑,相比单个企业按照环保标准自行处置,建立一个专门处置中心对全省相关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统一收运并集中处置所产生的社会整体经济效益更高。

常熟市经济开发区为国家级工业园区,园区拥有大型化工、汽车、医药、电子等产废企业,上述大型企业所属行业均为产生固体废物量较大的工业领域。考虑到就近处置的原则,本次募投项目之一固废处置扩建项目对解决当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分析

(一)公司具备相关人才储备、技术能力、管理经验等基础

公司坚持工程运营双核发展战略,重视研究投入,经过多年发展和战略前瞻布局,公司在环保领域拥有全方位的技术储备,在多个领域均掌握其中的核心技术,汇集了国内和国际环保专家及专业人员,在垃圾焚烧发电、固体废物及危险

废物污染防治等领域掌握了一批具有国际水准、国内领先水平的关键核心技术。

公司拥有“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农田土壤污染防控与修复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三大国家级科研技术平台,有力提升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另外,公司建立起了较完善的人才管理体系,采取了一系列吸引和稳定人才的措施,为公司稳定经营、规范运作、技术研发奠定了可靠的人力资源基础。

(二)公司整体业务布局为募投项目成功实施打下坚实基础

公司紧紧围绕打造“国内领先的环境服务方案提供商”的战略布局,持续开展行业延伸,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拓展能力,稳步推动各项目实施。

在垃圾焚烧发电方面,公司已建立起从垃圾清运、渗滤液处理、垃圾焚烧发电、尾气处理,最后到焚烧飞灰处理的全流程运营管理体系,拥有科学的垃圾处理一体化解决方案和先进的垃圾发电技术。在上游垃圾清运领域,公司现拥有安仁、新余、分宜、仙女湖、武冈五个垃圾清运项目。在下游无害化、资源化领域,公司现全资拥有衡阳、新余两座垃圾焚烧发电厂,两个项目一期垃圾处置规模合计1,600吨/日,持续为公司贡献稳定的营业收入和经营性现金流。公司参股的长沙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目前运营状态良好,贡献持续稳定的投资收益。

在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配备回转窑焚烧系统、物化处理系统、固化填埋处理系统,无害化处置工艺齐全,配套环保设施完备,处理资质涵盖甘肃省主要危废类别,将为甘肃省产废企业提供危险废物鉴别、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等一站式服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常熟市为中心,面向苏州市区、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等全苏州地区的危废处置企业,其所处的常熟市经开区为国家级工业园区,园区内主要以化工、制药、汽车等危废产生企业为主,拥有产业发展的区位优势及成熟稳定的运营能力。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衡阳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衡阳二期项目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阳县樟木乡。项目一期(已建成)工程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1,000吨/日,采用2×500吨/日机械炉排炉焚烧生产线,汽轮发电机组为1×18兆瓦;二期工程焚烧处理生活垃圾规模500吨/日。

2、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衡阳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9,6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6,538.45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程序。

(二)新余二期项目

1、项目概况

新余二期项目位于江西省新余市珠珊镇。项目一期(已建成)设计额定垃圾处理量600吨/日,采用2×300吨/日焚烧生产线,汽轮发电机组为1×9兆瓦;二期工程设计额定垃圾处理量300吨/日。

2、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余永清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6,629.15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15,224.31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程序。

(三)固废处置扩建项目

1、项目概况

固废处置扩建项目位于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本项目拟新建焚烧车间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购置焚烧处置相关设备,年增加危废处置能力6,000吨。

2、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永之清固废处置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10,5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458.89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涉及的政府报批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项目涉及的环评事项正在推进办理中。

(四)甘肃禾希项目

1、项目概况

甘肃禾希项目位于甘肃省肃州区银达镇怀茂北滩。项目设计综合处置危险废物总量为3.34万吨/年,其中:焚烧处理0.9万吨/年、物化处理0.44万吨/年,稳定/固化后填埋2万吨/年。

2、项目实施主体及投资情况

本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22,000.00万元,拟使用募集资金8,617.24万元,全部用于项目建设中的资本性支出。

3、项目审批程序履行情况

本项目已完成立项备案和环评批复程序。

(五)偿还有息债务

公司本次拟将不超过16,64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从而优化资本结构、降低利息费用、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366,661.03万元,总负债207,289.68万元,资产负债率达到56.53%。其中,公司短期借款为39,425.00万元、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为2,000.00万元,公司短期内偿债规模较大。同时,2018年度、2019年度及2020年1-9月,公司利息费用分别为3,317.06万元、3,047.18万元、2,514.28万元。近年来,公司财务成本较高,对公司利润水平造成一定影响。

因此,通过本次发行募集资金部分用于偿还有息债务,一方面,有效降低公

司负债水平,缓解公司短期内的偿债压力,改善公司财务结构;另一方面,有利于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水平,提高盈利水平,增强抗风险能力。

五、本次发行对公司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和经济效益。募投项目实施后,能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巩固公司的市场地位,增强竞争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符合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及股东利益。

(二)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资产、净资产规模将相应增加,资产负债率随之下降,财务结构和现金流得到优化,债务偿还能力及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增强。

募集资金到位后,募投项目产生的经营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才能体现,因此短期内可能会导致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出现下降的风险。随着本次募投项目的建成、达产,公司将进一步提升在危废、固废处置领域的市场竞争力,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新的成长空间。随着项目的逐步建成达产,公司未来的盈利能力、经营业绩将会有所提升。

六、可行性分析结论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募投项目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公司进行了必要性和可行性的论证。通过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提升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增强综合竞争能力,优化资产结构,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盈利能力,促进长远可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可行的、必要的。

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1年1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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