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就拟提交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日常经营所需,在遵守上市规则审议及披露程序的前提下,参考市场公允价格进行交易,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迟国敬 凌 鸿 李远鹏
金卡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