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意见
根据《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审查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中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杨娟女士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经由董事会审议,同意提名蒋举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程序合法。经审阅蒋举功先生的相关资料,独立董事候选人蒋举功先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我们同意提名蒋举功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任期为自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并同意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议案》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同意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事项,公司董事的薪酬是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定的,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薪酬方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等规定,有利于调动董事的积极性和公司的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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