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北汽蓝谷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九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选举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事项,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本次提名董事刘宇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是在充分了解候选人的职业经历、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的同意。我们同意选举董事刘宇先生为公司九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独立董事:
欧阳明高、方建一、杨实、林雷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