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份质押并解除部分股份质押的
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长薛德龙先生的通知,薛德龙先生将其持有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手续,并对部分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股东名称
股东 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为补充质押 | 质押 起始日 | 质押 到期日 | 质权人 | 质押用途 |
薛德龙 | 是 | 4,140 | 38.38 | 6.86 | 其中,2,640万股为高管锁定股 | 否 | 2021/1/20 | 2022/1/20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个人融资 |
合计 | 4,140 | 38.38 | 6.86 |
注: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本次解除质押数量(万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解除日 | 质权人 |
薛德龙 | 是 | 5,426 | 50.30% | 9.00% | 2020/1/23 | 2021/1/22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5,426 | 50.30% | 9.00% |
(三)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前质押股份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质押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已质押股份比例(%) |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股) | 占未质押股份比例(%) | |||||||
薛德龙 | 107,869,305 | 17.88 | 54,260,000 | 41,400,000 | 38.38 | 6.86 | 26,400,000 | 63.77 | 54,501,979 | 82.00 |
合计 | 107,869,305 | 17.88 | 54,260,000 | 41,400,000 | 38.38 | 6.86 | 26,400,000 | 63.77 | 54,501,979 | 82.00 |
备注:上表中“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 、“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中的限售部分为高管锁定股。
(四)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1、薛德龙先生所持质押股份4,140万股将于未来一年内到期,占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38.38%,占公司总股本的6.86%,对应融资余额10,000万元。薛德龙先生股份质押融资的全部款项用于个人资金需求,质押到期前,薛德龙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质押、追加保证金或以其自有或自筹资金偿还等方式归还质押借款,资金偿付能力有保障。
2、控股股东薛德龙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薛德龙先生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股份目前不存
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产生不利影响;薛德龙先生不存在需履行的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质押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中原内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