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食品业务的自愿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行业政策变化
国家卫生部于2008年批准透明质酸钠为新资源食品,使用范围为保健食品原料。透明质酸钠及以其为主要成分的产品在日本、韩国、美国、欧盟等国家或地区被允许添加在食品或膳食补充剂中。
为推动国内透明质酸钠行业的发展,并基于在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批准使用情况,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卫健委”)提交了关于透明质酸钠的行政许可申请,申请扩大透明质酸钠的使用范围,日前经国家卫健委审查通过,并于2021年1月7日发布公告《关于蝉花子实体(人工培植)等15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0年第9号公告),宣布批准透明质酸钠可扩大使用至乳及乳制品,饮料类,酒类,可可制品、巧克力和巧克力制品(包括代可可脂巧克力及制品)以及糖果,冷冻饮品等普通食品(婴幼儿、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食用)。
二、 公司对行业政策变化的积极应对
公司将充分把握本次行业机会,主要从两个方面推进有关食品业务的发展:
食品级透明质酸钠原料业务方面,借助公司多年食品级透明质酸钠原料业务海外推广经验,同时依托公司在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方面的科技力优势,协助客户开发更多添加透明质酸钠的食品;功能性食品方面,公司将通过与合作伙伴协作、组建自有团队等多种方式开发相关产品,品类包括口服液、软糖、压片糖果
等。公司已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发布会说明相关业务情况。
三、 风险提示
1、透明质酸钠被批准可在普通食品中使用后,可能会吸引更多厂商进入市场导致竞争加剧。若公司无法在竞争中凸显优势,则食品级透明质酸钠原料业务拓展可能不及预期。
2、公司的食品业务仍处于发展初期,受未来市场发展变化、竞争情况、客户接受度、营销力度等因素的影响,业务发展仍存在不确定性。截止目前,透明质酸钠作为新食品原料扩大使用范围对公司近期业绩无影响。
公司食品业务发展存在较多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熙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