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果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3555号文注册同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人民币2.50亿元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万张,按面值发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金陵转债”,债券代码为“12309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1年1月18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
一、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月19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的金陵转债总计2,119,664张,即211,966,4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4.79%。
二、网上中签缴款情况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1年1月21日(T+2日)结束。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74,766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37,476,6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5,564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556,400
三、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根据承销协议约定,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全额包销。此外,《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所产生的余额6张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合计包销的金陵转债数量为5,570张,包销金额为557,000元,包销比例为0.22%。2021年1月25日(T+4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依据承销协议将可转债认购资金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转债登记至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方式
如对本公告所公布的发行结果有疑问,请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电话:021-38031877、021-38031878
联系人:资本市场部
发行人: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