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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推股份: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5

证券代码:000680 证券简称:山推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4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山推股份”)完成了《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本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年11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初步核实。

2、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0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在本次激励计划筹划过程中,公司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亦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

4、2020年1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2020-055),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得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山东重工资本字〔2020〕25号)。

5、2020年12月15日,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是否成就及授予计划一致性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本次授予计划与已披露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情况

1、授予日:2020年12月18日

2、授予数量及授予人数: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2,527.00万股,授予激励对象共72名。

3、授予价格:1.81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5、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姓名职务人数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 (万股)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1张民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1662.61%0.05%
2魏相圣公司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纪委书记、工会主席1512.02%0.04%
3王俊伟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党委委员1512.02%0.04%
4安鲁琳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582.30%0.05%
5刘春朝公司副总经理、党委委员1512.02%0.04%
6袁青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部长、董事会办公室主任1401.58%0.03%
7中层管理人员2083032.85%0.67%
8业务骨干441,34053.03%1.08%
9特殊奖励人才2401.58%0.03%
合计722,527100.00%2.04%

注:1、任何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直系近亲属均未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5年,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计算。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为限售期。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锁定,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不得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本计划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满24个月后,激励对象在未来36个月内分三期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解锁期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第一个解锁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34%
解锁期解锁时间可解锁数量占限制性股票数量的比例
日当日止
第二个解锁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第三个解锁期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完成登记之日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33%

7、激励计划的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期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各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表所示: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解锁期(1)以2017-2019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1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2)以201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1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3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以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二个解锁期(1)以2017-2019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2)以201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50%,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以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2年营业收入
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
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第三个解锁期(1)以2017-2019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3年归母扣非净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2)以2017-2019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不低于65%,且不低于同行业平均业绩水平; (3)以2017-2019年营业收入平均值为基数,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

(2)个人业绩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按照《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分年进行考核,根据各年度绩效考核办法中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原则上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四个档次。其中A/B/C为考核合格档,D为考核不合格档,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股权激励考核对象。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将转化为百分制, 考核得分(S)满分为100分。

考核评价表

考核结果(S)S≥9090>S≥8080>S≥70S<70
标准等级优秀(A)良好(B)合格(C)不合格(D)
标准系数1.00.80.60

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标准系数×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D),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当期解锁额度,公司将在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若激励对象在该解锁日对应的考核会计年度的个人绩效考核为合格(C)和良好(B),则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对该激励对象限制性股

票当期未解锁额度以当期解锁日之后以授予价格与解锁日市价之低者统一回购并注销。

8、激励对象名单及获授的权益数量与前次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过程中,因为激励对象郝淑敏姓名统计有误,现将激励对象郝淑敏姓名更正为郝素敏。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公司网站公示情况一致。

四、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参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交易的行为。

五、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月13日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00003号的《验资报告》,认为:截至2021年1月11日,公司已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股票2,527.00万股,授予价格为1.8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738,700.0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人民币25,270,000.00元,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人民币20,468,700.00 元。股东全部以货币出资。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66,057,611.00元,股本为人民币1,266,057,611.00元。

六、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2020年12月18日,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1年1月26日。

七、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告前6个月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

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八、公司募集的资金的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权益所募集的资金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九、公司股本变动情况表

项 目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变动数量(股)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183,824,55814.8225,270,000209,094,55816.52
1、国有法人持股183,787,28514.81183,787,28514.52
2、其他内资持股22,100,00022,100,0001.75
3、高管股份37,2730.013,170,0003,207,2730.25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056,963,05385.181,056,963,05383.48
1、人民币普通股1,056,963,05385.181,056,963,05383.48
三、股份总数1,240,787,61110025,270,0001,266,057,611100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十、收益摊薄情况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按新股本1,266,057,611.00股计算,2019年度每股收益为0.0447元/股。

十一、公司控股股东股权比例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240,787,611.00股增加至1,266,057,611.00股,控股股东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由29.37%下降至28.78%。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

十二、备查文件

1、验资报告;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推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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