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1年2月8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
程详见附件1)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本公告公布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温馨提示:为防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扩散和保护投资者健康,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股权登记日:2021年2月3日(星期三)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2月3日(星期三)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科技综合楼五楼二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2.02交易对方
2.03标的资产
2.04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2.05对价支付方式
股份发行方案
2.06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0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2.08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2.09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2.10发行数量
2.11股份锁定期安排
2.12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2.13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2.14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2.15超额业绩奖励
2.16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2.17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2.18决议的有效期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2.19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2.20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2.21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2.22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2.23股份锁定期安排
2.24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2.25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26决议的有效期
2.27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三)审议《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十三)审议《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十七)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十八)审议《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十九)审议《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二十)审议《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二十一)审议《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十二)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二十三)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十四)审议《关于本次交易方案部分调整事项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二十五)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二十六)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二十七)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二十八)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十九)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十)审议《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正案>等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三十一)审议《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除议案(二十一)、(二十六)-(二十八)、(三十)-(三十一)为普通决议事项外,其他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除议案(二十一)和(二十六)-(三十一)外,其他议案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其中议案(二)需逐项表决。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9月10日、10月29日、11月10日、12月22日以及2021年1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按照相关规定,公司就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 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
2.01 |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 ||
2.02 | 交易对方 | √ |
2.03 | 标的资产 | √ |
2.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
2.05 | 对价支付方式 | √ |
股份发行方案 | ||
2.06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07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
2.08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
2.09 |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 |
2.10 | 发行数量 | √ |
2.11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12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
2.13 |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 |
2.14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
2.15 | 超额业绩奖励 | √ |
2.16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
2.17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
2.18 | 决议的有效期 | √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 ||
2.19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
2.20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
2.21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
2.22 | 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 √ |
2.23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
2.24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
2.25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 |
2.26 | 决议的有效期 | √ |
2.27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
3.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 √ |
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 √ |
12.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
14.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 √ |
15.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
16.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
18.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
19.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
21.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
22.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
24.00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部分调整事项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 |
2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
2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
27.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
28.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
2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
30.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正案>等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 √ |
31.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 √ |
四、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请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或开户确认单办理登记手续。
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或通过传真方式登记。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具体登记表单详见附件3(传真或信函在2021年2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不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二)登记时间
2021年2月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
(三)登记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前述“登记方式”中要求的材料及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并参加股东大会。
五、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邦明、吴琳琳
联系电话:028-85135151 传真:028-85229357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9号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610041
(二)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七、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2日
附件1:
参加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350678
(二)投票简称:中科投票
(三)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分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和累积投票提案。对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填报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票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票 |
… | … |
合计 |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非独立董事(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四)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1年2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9:15-9:25和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上午9:
15,结束时间为2021年2月8日下午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截止2021年2月3日,本人(本单位)持有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兹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出席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2月8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意愿表决。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备 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涂黑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总议案: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
备注 | 表决意见 | |||||
该列涂黑的栏目可以投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回避 | ||
1.00 | 《关于公司符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条件的议案》 | |||||
2.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 | |||||
2.01 | 本次交易的整体方案 | |||||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方案 |
2.02 | 交易对方 | |||||
2.03 | 标的资产 | |||||
2.04 | 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 |||||
2.05 | 对价支付方式 | |||||
股份发行方案 | ||||||
2.06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2.07 | 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 |||||
2.08 | 发行股份的定价依据、定价基准日和发行价格 | |||||
2.09 |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 |||||
2.10 | 发行数量 | |||||
2.11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2.12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2.13 | 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 |||||
2.14 |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 |||||
2.15 | 超额业绩奖励 | |||||
2.16 | 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 |||||
2.17 | 标的资产办理权属转移的合同义务和违约责任 | |||||
2.18 | 决议的有效期 | |||||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方案 | ||||||
2.19 | 发行股份的种类和面值 | |||||
2.20 | 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 |||||
2.21 | 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 |||||
2.22 | 发行金额与发行数量 | |||||
2.23 | 股份锁定期安排 | |||||
2.24 | 募集资金金额及用途 | |||||
2.25 |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
2.26 | 决议的有效期 | |||||
2.27 |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 |||||
3.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4.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议案》 | |||||
5.00 |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 |||||
6.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议案》 | |||||
7.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等相关规定的议案》 | |||||
8.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的议案》 | |||||
9.00 |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的议案》 | |||||
10.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
第十八条、第二十一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第十二条规定的议案》 | ||||||
11.00 |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九条规定的议案》 | |||||
12.00 |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议案》 | |||||
13.00 | 《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议案》 | |||||
14.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交易文件的议案》 | |||||
15.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 |||||
16.00 | 《关于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 |
股份有限公司与成都瑞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议案》 | ||||||
17.00 | 《关于本次交易履行法定程序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的有效性的说明的议案》 | |||||
18.00 | 《关于评估机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公允性的议案》 | |||||
19.00 | 《关于批准公司本次交易相关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及评估报告的议案》 | |||||
20.00 | 《关于本次交易定价的依据及公平合理性说明的议案》 | |||||
21.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2.00 |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议案》 | |||||
23.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相关事宜的议案》 | |||||
24.00 | 《关于本次交易方案部分调整事项构成重大调整的议案》 | |||||
25.00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控股股 |
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 ||||||
26.00 |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27.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
28.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29.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
30.00 | 《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章程修正案>等工商备案相关手续的议案》 | |||||
31.00 | 《关于<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工资总额管理办法>的议案》 |
说明:
对非累积投票提案仅能有一种表决意见,赞成该议案的,请在该议案后“赞成”栏处划“○”;反对的,请在该议案后“反对”栏处划“○”;弃权的,请在该议案后“弃权”栏处划“○”。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本委托书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
中科院成都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股东姓名或 法人股东名称 | ||||
身份证号或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股东账号 | 持股数量(股) | |||
联系电话 | 电子邮箱 | |||
联系地址 | ||||
代理人姓名及 身份证号码 | 邮 编 | |||
发 言 意 向 及 要 点 | ||||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
附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1年2月5日下午16:00 之前以邮寄或传真方式(传真号:028-85229357)送达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四段9号,邮政编码:610041,信封请注明“中科信息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