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1年1月22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0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0人。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同意:
钟英华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等一切职务。李亚伟先生因工作调整,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等一切职务。
感谢钟英华先生在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及董事会下设委员会委员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感谢李亚伟先生在任公司董事期间为公司的发展所做的贡献。
截至目前,钟英华先生、李亚伟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单位推荐,许鸿生先
生、陈跃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董事候选人发表了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候选人将提交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累积投票制等额选举产生第八届董事会部分董事。
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变更部分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于2021年2月8日(星期一)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会议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1月23日披露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