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4 证券简称:天孚通信 公告编号:2021-005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显谋先生主持,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和数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8号-股权激励计划》及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核程序,同意对限制性股票合计2.1万股予以回购注销。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利益及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7)。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的法定程序。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监事于守妍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制定旨在保证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和规范运行,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监事于守妍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5、审议通过了《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入选人员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情形,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监事于守妍是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关联方,故作为本议案关联监事需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