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由董事长刘永政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投资安徽省阜阳市阜南县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的议案》
1.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安徽省城建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实施阜南县供排水一体化EPCO项目,EPC总包金额人民币79,808.00万元,供排水总规模26.6万吨/日,污泥处置规模100吨/日;
2.同意公司与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合资设立“阜南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万元,首创股份出资人民币1,780.00万元,持股比例89%,四川青石出资人民币220.00万元,持股比例11%;
3.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最终确认的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临 2021-005号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