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在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辞职事项的独立意见
1、侯金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经核查,其辞职原因与实际情况一致。侯金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2、公司董事会已选举顾桂新先生为新任董事长、总经理,侯金刚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和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开展。
二、对公司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1、经了解本次公司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能力等情况,我们认为:本次公司聘任的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任职条件,能够胜任公司相应岗位的职责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2、本次公司聘任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提名、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决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威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张少锋 郜树智 李远扬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