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传真或书面送达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到会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东明、吴黎明、牟晨晖、于卫东依法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日常关联交易议案进行了事先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定于2021年2月25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披露的本公司公告《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1-004)。
特此公告。
杭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