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1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地点为公司会议室(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锦业一路6号永利国际金融中心39楼会议室)。本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俊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相关审议程序后,公司管理层一直在积极推进,但截止目前尚未成立,尚未开始购买股票。终止该持股计划不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等方面造成影响,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特此公告。
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