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说明
本人作为南京华东电子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以下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发表意见如下:
《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和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的议案》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参照,定价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张百哲 林雷 李郁祥
读取中,请稍候 | 00-00 00:00:00 |
---|
--.--0.00 (0.000%) | 昨收盘:0.000 | 今开盘:0.000 | 最高价:0.000 | 最低价:0.000 |
---|---|---|---|---|
成交额:0 | 成交量:0 | 买入价:0.000 | 卖出价:0.000 | |
市盈率:0.000 | 收益率:0.000 | 52周最高:0.000 | 52周最低: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