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诉讼调解款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诉讼阶段:达成民事调解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被上诉人
? 涉案金额:4300万元
? 对上市公司损益的影响:本案件各方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收到武汉智慧生态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微软中国”)依据调解协议向公司支付的相应结算款项共4300万元,因前期项目收入支出尚未结转,本期一次性结转损益后,预计将减少2020年利润约82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胜天成”)收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依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湖北高院”)出具的《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174号】、【(2019)鄂民终175号】)支付的相应结算款项4300万元。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诉讼基本情况
(一)、《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174号】
公司因与武汉智慧买卖及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的【(2018)鄂01民初847号】民事判决,向湖北高院提出上诉。经湖北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武汉智慧已达成和解。
(二)、《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175号】
武汉智慧因与公司、微软中国、原审第三人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原
审第三人上海蓝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原审第三人长天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及技术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民初378号】民事判决,向湖北高院提起上诉。经湖北高院主持调解,公司与武汉智慧已达成和解。
上述案件基本情况、一审判决结果及案件进展情况,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临2017-031号《关于收到民事诉讼通知的公告》、临2018-044号《关于民事诉讼的公告》、临2018-134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8-137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临2019-001号《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二、诉讼调解情况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经湖北高院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174号】
1、武汉智慧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合同书》《关于“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协议》及附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2、公司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二)、《民事调解书》【(2019)鄂民终175号】
1、武汉智慧与公司签订的《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合同书》《关于“购买基于微软CityNext技术建设智慧城的产品和服务项目合同”变更协议》及附件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解除;
2、合同解除后武汉智慧、微软中国向公司支付结算款项共4300万元;
3、公司与神州数码(中国)有限公司确认双方签订的两份《购销合同》均已经履行完毕,双方就该合同均无其他争议;
4、武汉智慧自愿放弃本案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次上诉对公司的影响
本案件各方已达成和解,公司已收到武汉智慧及微软中国依据调解协议向公司支付的相应结算款项,因前期项目收入支出尚未结转,本期一次性结转损益后,预计将减少2020年利润约820万元,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报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华胜天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