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75 证券简称:中旗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3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比例达到1%暨减持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股东周学进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旗股份”)于2021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其中
持本公司股份12,796,46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9.2695%)的股东周学进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2021年1月26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或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2021年1月8日起)后的六个月内以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3,199,11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3174%)。
公司于2021年1月20日接到周学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2021年1月19日,周学进减持中旗股份股票共计1,750,000股,已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且已经超过本次可减持股份总数的一半。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在减持时间区间内,大股东及董监高在减持数量过半或减持时间过半时,应当披露减持进展情况。现将其具体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基本情况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周学进 |
住所 | 南京市玄武区大石桥34号405室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1年1月19日 | |||||||
股票简称 | 中旗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575 | |||||
变动类型(可多选) | 增加□ 减少□ | 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股份种类(A股、B股等) | 减持股份(股) | 减持比例(%) | ||||||
A股 | 1,750,000 | 1.2677% | ||||||
合计 | 1,750,000 | 1.2677%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 12,796,460 | 9.2695% | 11,046,460 | 8.002% |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796,460 | 9.2695% | 11,046,460 | 8.002%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 划 | 是□ 否□ 公司于2021年1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关于部分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1-001)。 本次减持数量在已披露减持计划范围内,2021年1月4日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履行完毕。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 |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 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是□ 否□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 |
6. 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7. 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8、备查文件 |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执行完毕,将根据市场、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继续实施相关股份减持计划,并将持续告知实施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前述减持计划中声明:
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且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若减持计划期间公司有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变动事项,则上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次实际减持价格履行了该等承诺。
三、备查文件
周学进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江苏中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