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化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会议选举邱娟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邱娟女士将与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的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特此公告。
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1、邱娟女士:女,汉族,中国国籍,1979年10月生,大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6月至2008年11月任职于上海英迈吉东影图像设备有限公司财务部;2008年11月至2010年2月任职于南京东影生物医学影像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10年4月-至今,就职于南京寒锐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现任资金部经理。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邱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除此以外,邱娟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籍贯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况,不存在《公司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也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