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得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远海控”、“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先后审议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发行规模为待偿还本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人民币200亿元)。相关内容详见通过指定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44、2020-054。
近日,公司收到了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1〕DFI1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注册,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公开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资产支持票据、绿色债务融资工具等产品,也可定向发行相关产品,每期发行时应确定当期主承销商、发行产品、发行规模、发行期限等要素。发行完成后,应通过交易商协会认可的途径披露发行结果。
公司将按有关规定及《接受注册通知书》的要求,开展相关发行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