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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加加: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1-21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

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市北京西路968号嘉地中心23-25层 邮编:20004123-25th Floor, Garden Square, No. 968 West Beijing Road, Shanghai 200041, China

电话/Tel: +86 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34 1670

网址/Website: http://www.grandall.com.cn二○二一年一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致: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加食品”或“上市公司”、“公司”)委托,担任加加食品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相关事宜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1号》等有关规定,本所就本次交易重组报告书披露之日至上市公司披露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之日(即2018年12月3日至2020年12月2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止加加食品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方及其知悉本次重组内幕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加加食品及交易对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重组聘请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业务经办人员,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以下统称“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

第一节 律师应当声明的事项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专项核查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本所经办律师核查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本次重组相关各方提供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内幕信息知情人出具的自查报告、书面说明和承诺等文件资料和信息(以下统称“核查文件”),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访谈。

本专项核查意见的出具已得到加加食品如下保证:加加食品向本所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所必需的全部事实文件,所有文件真实、完整、合法、有效,所有文件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本或原件相符,所有文件上的签名、印章均为真实;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所律师作出法律判断的事实和文件均已披露,并无任何隐瞒、误导、疏漏之处。

本专项核查意见仅供本次交易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未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本专项核查意见作任何解释或说明。

第二节 正 文

一、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

根据公司提供的核查文件,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如下:

1、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本次交易的标的公司大连远洋渔业金枪鱼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枪鱼钓”或“标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次交易项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4、参与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及其相关业务经办人员;

5、上述相关人员的直系亲属,即配偶、父母及年满18岁的子女;

6、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其他人员。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相关核查文件,于自查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中买卖加加食品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身份变更日期变更摘要数量(股)
蔡如珍湖南卓越投资有限公司监事2019-4-12卖出30,000
2019-6-13买入50,000
2019-7-1卖出20,000
2019-7-2卖出30,000
2019-7-9买入33,400
2019-7-15买入200
2019-9-6卖出33,600
何平内幕信息知情人2020-5-20卖出2,000

何振华之父

何振华之父2020-5-20卖出2,000
2020-5-22卖出2,000
刘艳艳金枪鱼钓董事2019-5-31卖出129,300
李红霞上市公司董事长2019-6-13买入7,300
2019-7-2卖出7,300
肖群上市公司总经理周建文配偶2019-3-6买入200
2019-3-11买入200
2019-3-11买入300
2019-3-14买入300
2019-3-15买入300
2019-3-18买入500
2019-3-19买入2,100
2019-3-20买入500
2019-3-21买入200
2019-3-22买入200
2019-3-25买入200
2019-3-26买入4,900
2019-3-28买入200
2019-4-25买入700
2019-4-26买入200
2019-4-29买入1,000
2019-5-9买入900
2019-5-13卖出13,400
2019-5-16买入100
2019-5-17买入200
2019-5-20买入700
2019-5-21买入600
2019-5-22买入1,500
2019-5-23买入200
2019-5-24买入100
2019-6-6买入600

2019-6-10

2019-6-10买入1,400
2019-6-12买入1,300
2019-6-13买入1,300
2019-6-14买入900
2019-6-18买入100
2019-7-2卖出9,000
2019-7-8买入3,000
2019-7-9买入2,600
2019-7-11买入1,200
2019-7-15买入300
2019-7-16买入800
2019-7-17买入400
2019-7-22买入500
2019-7-26卖出8,800
2019-7-29买入2,900
2019-7-30买入700
2019-7-31买入1,200
2019-8-1买入2,600
2019-8-2买入3,600
2019-8-5买入1,300
2019-8-6买入1,400
2019-8-7买入100
2019-8-9买入1,200
2019-9-3买入500
2019-9-5买入500
2019-9-6买入1,100
2019-9-9买入100
2019-9-10买入300
2019-9-11买入400
2019-9-12买入1,300
2019-9-16买入400

2019-9-17

2019-9-17买入900
2019-9-20买入500
2019-9-25买入100
2019-9-26买入100
2019-9-30买入200
2019-10-9买入400
2019-10-30买入200
2019-10-31买入1,500
2019-11-1买入700
2019-11-11买入700
2019-11-12买入1,000
2019-11-15买入900
2019-11-27买入300
2019-11-28买入500
2019-12-2买入800
2019-12-12买入300
2019-12-18买入200
2019-12-23买入1,600
2019-12-25买入200
2019-12-31买入100
2020-1-3买入200
2020-1-8买入500
2020-1-10买入200
2020-1-13买入100
2020-1-15买入500
2020-1-16买入200
2020-1-17买入200
2020-1-23买入100
2020-2-25买入400
2020-3-3买入100
2020-3-5卖出33,100

2020-3-6

2020-3-6买入2,400
2020-3-9买入3,900
2020-3-9卖出2,400
2020-3-11买入500
2020-3-13买入100
2020-3-16买入700
2020-3-17买入600
2020-3-18买入900
2020-3-19买入200
2020-3-23买入100
2020-3-26卖出7,000
2020-3-27买入1,500
2020-3-31卖出1,500
2020-4-2买入1,500
2020-4-7卖出1,500
2020-4-15买入2,100
2020-4-16买入500
2020-4-17买入300
2020-4-24买入4,000
2020-4-28卖出6,900
2020-4-30买入300
2020-5-13卖出500
2020-5-13卖出300
2020-5-15买入800
2020-5-22买入1,700
2020-5-22卖出800
2020-5-28买入600
2020-6-5卖出2,300
2020-6-8买入200
2020-6-9买入800
2020-6-11买入700

2020-6-16

2020-6-16卖出1,700
2020-7-6买入400
2020-7-20卖出400
2020-7-24买入1,500
2020-7-31买入4,200
袁丽珍大连金沐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刘峰之母2018-12-28买入600
2019-1-2买入1,000
2019-1-21卖出1,600
2019-1-22买入1,700
2019-2-25卖出1,700
2019-6-17买入1,800
2019-6-28买入3,500
2019-7-1卖出5,300
2019-7-2买入4,900
2019-7-3卖出4,900
2019-7-4买入4,900
2019-9-23卖出4,900
杨衡山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8-12-14买入18,000
2019-3-5卖出20,000
2019-3-11卖出20,000
2019-3-18卖出20,000
2019-4-3卖出43,500
莫文科上市公司董事2018-11-30买入14,000
2018-12-5卖出14,000
2019-4-25买入20,000
2019-5-17卖出20,000
刘清波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刘素娥之父2018-11-30买入2,600
2018-12-27买入2,700
2019-1-31买入11,800
2019-2-1买入3,200
2019-3-18卖出28,600

2019-3-26

2019-3-26买入5,000
2019-4-3卖出5,000
王杰上市公司监事2018-11-30买入1,900
2018-12-3卖出5,900
2018-12-4买入2,000
2018-12-6买入300
2018-12-24买入1,000
2018-12-26买入500
2018-12-28买入700
2019-1-31卖出1,500
2019-2-12卖出2,000
2019-2-14买入1,000
2019-2-15卖出2,000
2019-2-19买入3,000
2019-2-20买入500
2019-2-21买入500
2019-2-25卖出4,000
2019-2-28买入2,000
2019-3-1买入1,000
2019-3-5买入500
2019-3-6卖出3,000
2019-3-7卖出500
2019-3-8买入300
2019-3-11卖出300
2019-3-13买入1,200
2019-3-14卖出1,200
2019-3-14买入1,200
2019-3-15买入1,500
2019-3-15卖出1,500
2019-3-18卖出1,500
2019-3-18买入1,500

2019-3-19

2019-3-19买入1,000
2019-3-20卖出2,500
2019-3-21买入1,500
2019-3-25买入1,100
2019-3-26卖出600
2019-4-1卖出2,000
2019-4-2买入2,500
2019-4-9卖出2,500
2019-4-15买入2,500
2019-4-18卖出1,000
2019-4-22卖出500
2019-4-25买入1,500
2019-5-8卖出2,500
2019-5-9买入900
2019-5-10卖出900
2019-5-31买入1,000
2019-6-4卖出1,000
2019-6-6买入500
2019-6-10买入500
2019-6-12买入1,000
2019-6-13买入1,000
2019-6-17卖出2,000
2019-6-28买入2,000
2019-7-1卖出3,000
2019-7-4买入1,200
2019-7-8买入1,000
2019-7-8卖出1,200
2019-9-11买入1,000
黄玉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闵亮之配偶2020-8-7买入6,300
2020-8-18卖出6,300

周建文

周建文上市公司总经理2020-4-21卖出1,000
李瀚清共青城泽邦深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执行事务合伙人2018-12-14买入10,000
2018-12-19买入15,000
2018-12-24买入10,000
2018-12-25买入10,000
2019-1-4买入10,000
2019-1-29买入11,000
2019-1-30买入7,000
2019-1-31买入8,500
2019-2-25卖出54,300
2019-4-26卖出27,200
王郴平上市公司监事王杰之子2019-5-13买入200
2019-5-16卖出200
2020-9-7买入1,000
2020-9-8卖出1,000
2020-9-9买入3,100
2020-9-10卖出3,100
2020-12-8买入5,200
2020-12-9卖出5,200
2020-12-14买入5,900
2020-12-15卖出5,900

蔡如珍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主要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尚未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等原因终止重大资产资产重组。蔡如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9年4月至9月期间,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久。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蔡如珍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何平

何平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何平在自查期间仅为卖出股票,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20年5月至6月期间,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另根据与何平的访谈,何平本人有多年的买卖股票经验,卖出上市公司股票主要基于上市公司2020年5月至6月股票价格上涨。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何平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3、李红霞

李红霞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上市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董事,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任上市公司董事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李红霞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9年6月至7月期间,早于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李红霞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4、刘艳艳

刘艳艳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刘艳艳在自查期间仅为卖出股票,卖出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9年5月,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刘艳艳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5、肖群

肖群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配偶于2020年8月3日通过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配偶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与肖群的访谈,肖群有多年的买卖股票历史,买卖股票的时机比较随意,以小幅盈利为目的。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肖群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 2019年3月至2020年7月期间,早于其配偶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

结合上述声明、访谈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肖群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6、袁丽珍

袁丽珍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

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主要由于目前市场环境及公司尚未被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等原因终止重大资产资产重组。袁丽珍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9月期间,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久。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袁丽珍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7、杨衡山

杨衡山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于2019年5月8日通过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9年第6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上市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董事,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杨衡山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期间,早于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副总经理,且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杨衡山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8、莫文科

莫文科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于2020年4月8日通过上市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董事,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任上市公司董事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莫文科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5月期间,早于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莫文科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9、刘清波

刘清波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女儿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财务总监,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女儿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刘清波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1月至2019年4月期间,早于其女儿担任上市公司财务总监,且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刘清波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0、王杰

王杰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于2019年11月18日通过上市公司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当选为公司监事,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任上市公司监事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王杰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 2018年11月至2019年9月期间,早于其担任上市公司监事,且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王杰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1、黄玉婷

黄玉婷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前述买卖加加食品股票基于个人对市场的研判以及股票表现的独立判断;进行该等股票交易时,加加食品已披露本次交易的草案。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

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另根据与黄玉婷的访谈,经同事推荐,认为加加食品所属于行业对标海天味业,有较好的增值空间,于2020年8月买入,后续股票亏损,就进行了平仓处理。另根据访谈介绍,黄玉婷有多年的买卖股票历史,没有从其他方获知上市公司拟终止交易的内幕信息。结合上述声明、访谈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黄玉婷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2、周建文

周建文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于2020年8月3日通过上市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十次会议被聘任为公司总经理,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在本人任上市公司总经理之前,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周建文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20年4月,早于其担任上市公司总经理,且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周建文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3、李瀚清

李瀚清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的确认,本次拟终止本次交易的内幕信息于2020年12月形成。李瀚清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时间为2018年12月至2019年4月,与前述内幕信息的形成相隔较远。

结合上述声明及本次交易的发展进程情况,本所律师认为,李瀚清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14、王郴平

王郴平就其上述买卖股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说明:“本人2019年5月开立股票账户,主要用工资进行小额买卖,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系本人根据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本人在买卖上市公司股票前,从未知悉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终止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本人泄漏本次交易及其拟终止具体相关信息或基于此建议本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若本人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人同意并会及时将上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所获得的全部收益交由上市公司享有。本人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规定,避免利用有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

另根据与王郴平的访谈,王郴平2019年5月参加工作后开立股票账户,主要利用工资进行股票买卖,练习炒股。选择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主要由于家属原因

对上市公司有特殊感情,基于市场判断,分别于2020年5月、9月、12月分别买入上市公司股票,但持仓时间均较短,由于股票下跌,短期内都卖出平仓,未利用内募信息进行买卖。结合上述声明、访谈及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形成情况,本所律师认为,王郴平股票买卖情况与其描述的持仓逻辑相吻合,整体买卖金额较小,不存在利用本次交易拟终止的相关内幕信息进行上市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认为,前述相关人员已出具书面文件说明其不存在利用本次重组拟终止的内幕信息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如前述相关人员出具的书面说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则前述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属于内幕交易行为。(以下无正文,接签署页)

第三节 签署页

【本页无正文,为《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签署页】

本专项核查意见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日出具,正本一式四份,无副本。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负责人: 经办律师:

李 强 刘 维

朱 峰

闵 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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