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25日下午召开,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吕勇先生主持。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 会议审议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认为:
1、 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 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 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会议听取了吴建华总经理作的公司2010年工作报告,审议了公司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关于"公司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和支付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费用;公司2009年非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增加公司2011年度银行融资授信额度;公司2010年度职工工资薪金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物资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设立张家港保税区上物进出口有限公司(暂定名)"等议案。
监事会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后认为,公司已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和实际情况,按照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识别与防范、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部控制要素建立了控制体系,并在经营活动中得以贯彻和有效执行。总体而言,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基本符合公司当前经营管理实际情况的需要,能够体现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3票同意、0票反对,通过了本次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29日